#租金津貼


租金津貼只向綜援的受助人發助,津貼額為實際支付的租金,但根據人數設有最高金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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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日起綜援計劃下的租金津貼上調,單身人士爲2515元;家庭方面取決於合資格成員數目,有兩名合資格成員爲4440元(平均每人2220元);三名爲5330元(平均每人1767元);四名爲6005元(平均每人1501元);五名爲6695元(平均每人1339元);六位或以上7800元(以六人計算,平均每人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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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六月底政府推出「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現金津貼金額按有關公屋申請內符合所有申領資格的人數而釐定。金額是現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租金津貼上限的一半。要留意現金津貼並非「租金津貼」,因此要求申領住戶提供租約或繳交租金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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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對象需符合以下要求: 二人或以上的一般公屋申請住戶或「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符合編配公屋基本資格­、居於香港並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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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SoCO)

不適切居所(劏房、板房、籠屋)租務情況調查報告 (2020年4月) 立法會CB(1)472/20-21(01)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