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


劏房又稱「分間樓宇單位」,本港《建築物條例》下沒有定義,通俗定義為一個住宅單位被分間成兩個或以上較細小的獨立單位,以供出售或出租用途。劏房空間和環境不一,部分空間較大的稱為「套房」,有獨立的厠所,甚至設有獨立的備餐間或廚房;部分空間較小的劏房,欠奉獨立廚廁,需與其他租客共用廚房和廁所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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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主要位於舊式大廈,其照明、通風、消防安全等問題一直惹人詬病。近年本港亦不時發生涉及劏房的火警,例如 2011 年花園街排檔大火,兩幢被大火波及的唐樓內之劏房釀成嚴重傷亡9死33傷;在2020年11月,油麻地廣東道一幢唐樓劏房發生火警,釀成18人死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