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年屈居板間房的陳強

生於生於上世紀四十年代初的廣東新會,現年七十多歲的陳強(化名),可謂生於亂世。那時候的中國,正值戰亂時期,先是抗日戰爭(中日戰爭),繼而是第二次國共內戰爆發。在這樣的大時代,母親便帶著年幼的陳強徒步到相對穩定、還是由葡萄牙統治的澳門,展開新生活。據他憶述,當時抗日戰爭仍未結束,「根本就是逃難」,在路上還能見到日軍。選擇澳門的一個原因,也正是因為當地沒有受戰火波及。當時去澳門不像現在有關口和證件的限制,「拎住行李就去到」,但當中生活的困苦和惶恐,我們難以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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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早逝,陳強和母親多年來一直相依為命。兩人在澳門生活幾年,居住在新勝街近白鴿巢花園和大三巴牌坊的一個兩層房屋,屋內還有其他住客,他們見面時偶有打招呼,「澳門的人情味幾好」。就在他十歲左右時,母親認為在澳門謀生不易,兩人選擇來到香港,此後便一直定居,「澳門冇野做,冇工廠,冇工業,人地話香港好。」那時是五十年代初,沒有經過繁複的申請手續,從澳門到香港不過是一張船票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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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時代久遠,陳強對澳門生活的印象已經沖淡,連澳門身份證亦已在多年前丟棄。對此他卻懊悔不已,事關澳門近年經濟起飛,政府近年頻頻向民生領域大手筆投放大筆資金,從2008年啟動的現金分享計劃,已今已向永久性居民派發逾10萬澳門元。失去身份證又不知如何補辦的陳強,就這樣錯失「分錢」的資格。

從「閣仔」到木屋

初來香港,陳強和母親住在中環皇后大道中的一個閣仔,地處「黃金地段」,交通非常方便。在五十年代,當時的房屋樓底較高,不少單位也有增建閣仔。工薪階層租住在閣仔也並不罕見,當中不外乎經濟原因。陳強和其母也一樣,他記不清怎樣找到閣樓房,但主要原因正是租金便宜。雖然已忘記具體數額,但他仍然記得「總之好平」。在我們的訪談中,陳強並未有太主動提起母親,而對於母親的工作,他兩度表示不清楚,「佢(媽媽)唔講」,只知道「搵得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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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居閣樓一段時間,陳強和母親搬到石硤尾住木屋。1946年國共內戰爆發,大量中國難民湧入香港,當時港英政府並沒有為難民提供住屋支援,很多難民也只能自行在都市邊緣的山邊或建築物天台搭建﹑購置或租住木屋。由於資源匱乏,大大限制建屋方式及用料,加上公共設施和服務有限,居民不時面對風災﹑火災及山泥傾斜威脅。時至1953年12月24日,石峽尾木屋區發生大火,大火造成3死51傷,逾5萬人無家可歸。為安置火災災民,港英政府先與建兩層高的包寧平房,並決定在石硤尾興建徒置大廈,即為石硤尾邨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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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強和母親在木屋區居住不到半年便發生大火,也是災民之一,及後獲安排入住徒置大廈。徒置大廈的設備相當簡陋。陳強憶述,全層樓只有六層高,當然沒有電梯;洗手間和廚房一層只有一個,位於樓層中間,鄰居之間「爭廁所」的情況不時發生,如果套用當今標準,衛生條件實在一般。陳強和母親住在約一百多平方尺的長方形「開放式」單位,一住就是二十多年。後來徒置大廈於70年代陸續重建及改建,兩人住進重建後的石硤尾邨,一住又是二十年。石硤尾邨雖然仍算簡陋、人口密集,還有天台學校存在,但變成獨立廁所與廚房,衛生條件相對較佳。

讀書不多一生從事六份職業

陳強自知文化水平不高,在澳門讀過一兩年書,在香港也讀過一年左右,能夠閱讀報章新聞,應付基本中文讀寫。他說,二十歲左右投身社會,一生從事六份職業,全都是勞動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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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是在紗廠工作,不過由於化學染料氣味太大「頂唔順」,做了不到一周就離開。之後到製衣廠做學師燙衫打鈕,當時只包兩餐,並無薪金,所以工作了幾個月時間便離開,「無錢」是主因之一。之後在五金廠的工作,工資比製衣高得多,「都算幾好搵」﹐是他人生中最長期且穩定的職業,雖說不出具體年期,但在這一行至少工作了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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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是香港戰後工業發展時期,紡織、製衣、五金都是相當流行的工作。但為什麼不多讀幾年書?他笑言:「無錢交學費嘛。」的確,筆者作為自小接受普及免費及強迫教育的年輕一代,很難想像基礎教育曾是一種「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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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的陳強先是從五金學師做起,供職於一家位於土瓜灣的五金舖,主要工作是拋光,一年半載後升為「師傅」。當時的學師要學習技能,不用上一個個培訓班,師傅也不會主動教授技巧,全靠自己從旁觀察,在工作中學習足矣,陳強也很好快便能夠「熟手」,成為師傅後工資亦較高。他表示,老闆非常「孤寒」,工資並不算高。為節省交通費用,他每天從石硤尾步行到土瓜灣上班。工作一段時間後,他換到另一家位於灣仔大王東街的五金廠工作。這一家包伙食和住宿,晚上就睡在鋪內的帆布床,雖然不算十分舒適,但至少節省上班時間和交通費。在灣仔工作十年左右,陳強經人介紹,轉到筲箕灣另一家五金廠工作,原因是「賺錢較高」。雖然交通時間較長,但船費和電車都不貴費,「一毫子坐到一程」,能夠接受。不過,他在筲箕灣的五金廠也只做了一段很短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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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有沒有想過置業?陳強坦言「無錢」,他和母親都有工作但收入不高,一個月只有「百零蚊」,根本「唔夠洗」。當然,那時候的物價與現在差天共地,「百零蚊」的概念完全不同,「食碗叉燒飯先1蚊,雞尾包1毫半,涼茶1毫子,同而家點同呀,涼茶10蚊一碗」。陳強又說自己「唔識諗,冇儲咩錢」,出糧把錢用來買靚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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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強表示,到了七十年代起,「五金」行業的工作愈來愈不好找,陳強沒有解釋太多原因,不過亦有其他研究指出當時「五金」市場對材料的要求轉變,對器材和技藝的要求亦有所不同,加上來自內地的廉價競爭。八十年代左右,他經人介紹轉做清潔,後來又成為打蠟工人。對他而言,打蠟工是一份優差,人工相當不錯,有時一日能賺到一千元,即便以現今的物價計算,也是相當可觀的日薪。但從事這份工作兩三年後,因為行業式微,他又於九十年初轉做裝修散工,主要塗灰水和油漆,一直到十多年前「退休」為止。

從公屋到板間房

1999年8月石硤尾「嘉頓山」一場山泥傾瀉,令陳強的生活出現了巨大的改變。由於陳強當時與母親居住的公屋單位正正位於石硤尾邨三幢受山泥傾瀉影響的樓宇,港府當時判定受影響樓宇不宜居住,並安排這些樓宇的居民需即時遷出,暫時棲身附近的社區會堂,及後遷至其他公共屋邨,包括白田邨,元州邨及海富苑。陳強與母親獲安排入住當時新建成的大角咀海富苑,卻分配到四房大單位,租金亦遠超石硤尾,「成三千蚊一個月」,陳強認為不值得,於是拒絕遷置安排,並另覓居所。母親則隨陳強的妹妹一同居住,直至在十多年前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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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陳強租住了長沙灣元州街的一個板間房,一直住到現在,至少超過15年。他當時住過的石硤尾邨,所在樓層亦早已重建完成。陳強所住的板間房,位於一棟約10層高、有升降機的大廈內,單位面積約40至50平方尺左右,屬於露台改建的房間,一開始曾有漏水問題,但最終在大業主出資維修下得到解決。廁所和廚房需要與其他住客共用。他的房間內有電視和床,也有位置擺放一些雜物。幸好是靠窗的房間,通風良好,夏天亦不會太過炎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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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香港的租金仍未攀升至現時的天價,他所住的板間房月租也只需1300元。那時候的陳強其實有能力搬到套房等居住條件更好的地方,他卻選擇留下,細問之下原來另有原因,一來是因為板間房的空間對他而言已經足夠,「一個人住唔洗咁大」;二來是陳強與當時的包租公李先生的關係良好,多次稱他「好好人」,更曾主動減租200元,嬉笑間借款應急,對方亦會慷慨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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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剛搬到現居的陳強,仍不時做油漆散工,一日工資約500元,一個月工作十多日,月薪有時也能7000元左右。但卻不太穩定,「有工開先賺到!」為什麼不做合約長工?「唔識人嘛,邊有人請呀!」

「鬼叫冇錢,有錢一早走左。」

包租公李先生幾年前去世後,陳強的生活再次出現大轉變。板間房的租務換成李先生的妻子接手,其後約五年來分別合共五次加租,每次300元,租金由1300元變成現在的2700元,足足一倍有多,亦有普遍劏房戶皆有的濫收水電費問題 ,電費1.6元一度,比中電1.2元一度的收貴略高,水費以人頭計統一收100元,明明是違法圖利,一眾板房戶也無力反抗。從他的言談中,似乎對包租婆很反感,「差到不得了」,尤其是加租一事令他特別不滿。「電費又加、水費又加、租金又加,不過算了,費事嘈交。」陳強的言談中,不時會有這種反應,雖然不滿但也無意出面反抗,或者是習慣了逆來順受,或者在他七十多年的人生中,「人窮被人欺」的道理已深深刻在腦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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蝨患是陳強所住板間房的另一個問題。這個問題相當嚴重,是全個單位甚至一排數棟大廈皆有的問題。他的斗室之內木蝨隨處可見,目測至少有數十隻。陳強說,這個問題「無得搞」,包租婆「冇做過野」,大業主就曾經找過殺蝨專家上門,不過蝨好快就返黎;他自己用過農藥,卻因為毒性太強「搞到人都死」,有效是有效,但一段時間後便復發,驅之不盡。蝨從何而來?陳強不知道答案,只記得剛入住的時候沒有,幾年前才出現,而且愈來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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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年紀老邁,「冇公司願意請」,陳強自十年前開始就靠綜緩維生,連同租金津貼在內,一個月約5千多元,唯一半以上要用於繳交房租和水電費,平均每日都能夠使用的金錢不足一百元,大多用作外出用膳的費用 。數年前一名居住多年的鄰居去世後,陳強已目前是是單位內最「資深」的租客,見證數十戶人遷入和搬離。他自問除了「冇錢」,一切「冇咩唔方便」,但對包租婆的反感,已令他不再「留戀」這板間房,可惜經濟問題成為阻礙他搬遷的原因,「鬼叫冇錢,有錢一早走左。」確實,外面租房同樣昂貴,老人院又要九千多元一個月,而政府的津貼只有五千元左右,他自問無力遷出,只好繼續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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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身在板房多年的陳強捱過漏水、蝨咬的惡劣情況,卻依然覺得住院的體驗更差,尤其是醫護的態度令他難以忍受。他不時因身體不佳而到明愛醫院治療,但從診症到出院,幾乎每一個環節都令他處處抱怨。打電話叫救護車,到醫院數小時後才能醫生,但醫生不但沒有解釋清楚病症的因由,還惡言相向,「你食藥會死架」;被人知處方的針藥沒貨、結果由早上等到天黑才獲注射,留院兩日被急急出院,在凌晨4時被院方要求離開,特別令他深生不忿,令他覺得自己的病況和感受完全不被重視,每次只是處方一堆不明所以又無效的藥丸隨便應付他。這大概也是基層的病人普遍面對的現況,公共醫療資源緊拙,醫患溝通不足,治療效果也相應降低。陳強對這方面同樣只好逆來順受,原因也不外乎錢,「有錢我睇私家啦。」

到處「遊車河」消磨時間

沒有工作,陳強日常生活也變得單調,要找些事來消磨時間。他坦言年輕時其實也沒有太多「世藝」,不好運動,有時會玩「十五糊」,尤其喜歡打麻將,會跟朋友北上深圳「雀戰」,有時甚至過一晚夜才回港。但隨著年紀老去,現在已沒有精神打麻將。他跟鄰居不熟悉,不喜歡行公園,「一個人有咩好行姐」,也不喜歡看電視,「而家既電視冇咩好睇」,卻喜歡到處「遊車河」,去元朗、太和、大埔,一去就是數小時,來回也只需4元,如此一天的時間就能輕鬆度過。除了直接的現金補助,最令他感覺受益於政府的,竟原來是長者乘車2元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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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強十多年前也曾申請公屋,但一知道被派到屯門山景邨的單位,他斷然拒絕。為什麼?原因不外乎遠,「咁遠點住呀!你住呀?得一條路出去!」認為沒有地鐵交通不便。雖然陳強並沒有說出口,但以筆者觀察,陳強多年來在深水埗區居住,絕大多數的社區網絡包括醫院﹑社福機構﹑街市﹑餐廳﹑生活用品店﹑公園等,也是在深水埗區,加上年紀不少,收入不多,要重新付出大量時間和金錢成本去適應另一個差別很大的社區,對他而言有所卻步,也是可以理解的。拒絕編配後,陳強倍覺政府編配制度不合理而「無心機」,之後就沒有再申請。直到最近,在社區組織的社工幫助下,他才重新申請公屋。七十多歲的年紀或許會令他很快「上樓」,但他直言,最重要都是要近市區、夠方便,「遠既唔去,近就去。」在深水埗區居住多年,陳強對附近環境相當熟悉,對該區生活機能也相當滿意,「一落街就有野賣」,要他接受新環境,確實是一項挑戰。

筆者之言

到我們今年6月的第三次訪問,陳強終於搬家,離開了居住近廿年的小房間。話雖如此,其實只是終頂樓搬到二樓另一個板間房,包租婆仍然是同一人。原來他的包租婆在這棟大廈承包多層的出租單位,陳強一開口說想換房間,立馬就能提供給他。一人承包多個套房、板間房單位,在香港其實並不罕見,新聞也不時報道。陳強則慨嘆包租婆「發達」,一個月至少有十萬八萬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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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筆者看來,雖然陳強口中的包租婆唯利是圖,但也算是「均真」,為陳強的新居安裝冷氣機,以補償陳強在舊房間那部自費安裝的冷氣;陳強的新居較舊居稍細,租金也相應地較低,2200元一個月。而聽到陳強突然搬家,筆者也頗為驚訝。細問之下,原來是與鄰居不和。他的一名鄰居將蝨患問題怪罪陳強,每晚都出言抱怨,陳強則認為蝨患與他無關,是全棟大廈皆有的問題。那鄰居還不時抱怨陳強去廁所不沖水等事,令他深感煩厭。最後陳強「費事嘈交」,便決定搬到下層,避開麻煩鄰居,樂得耳根清靜,又能每月節省數百元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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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身在板房多年的陳強捱過漏水、蝨咬的惡劣情況,卻依然覺得住院的體驗更差,尤其是醫護的態度令他難以忍受。他不時因身體不佳而到明愛醫院治療,但從診症到出院,幾乎每一個環節都令他處處抱怨。,打電話叫救護車,到醫院數小時後才能醫生,但醫生不但沒有解釋清楚病症的因由,還惡言相向,「你食藥會死架」;被人知處方的針藥沒貨、結果由早上等到天黑才獲注射,留院兩日被急急出院,在凌晨4時被院方要求離開,特別令他深生不忿,令他覺得自己的病況和感受完全不被重視,每次只是處方一堆不明所以又無效的藥丸隨便應付他。這大概也是基層的病人普遍面對的現況,公共醫療資源緊拙,醫患溝通不足,治療效果也相應降低。陳強對這方面同樣只好逆來順受,原因也不外乎錢,「有錢我睇私家啦。」

編者話

回顧陳強的故事,不少主流香港發展史的名詞,諸如︰「木屋」﹑「大火」﹑「遷置政策」﹑「徒置大廈」﹑「公共房屋」﹑「板間房」等等,跟陳強的生活均密不可分,可是他的故事卻並未如主流住屋發展史所論述般越住越好,反而是充滿跌宕,甚至依然非常困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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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不少基層住戶,陳強獲得的住屋選項,包括當年的木屋區及後來的公共房屋,也是在相當大的安全風險之中,以至他一生中經歷兩次受災搬遷。而政府雖然對災民並非不聞不問,但安置方案在基本設施配套﹑衛生情況 (石峽尾徒置大廈)以及居住成本(海富苑)上實在不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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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多年香港住屋市場近乎不受限制地成為大小資本的逐利場所。大量基層住戶被迫「賴以為居」,且環境甚是惡劣的板間房和劏房,更成為其相當多資本獲利的場所,令租金不合理地節節上升,而陳強正正經歷著這個變遷,不幸深受其害,住屋環境未有改善之餘,居住成本更不斷擠壓其他生活預算,以至生活質素每況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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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本應保障基層住屋的公共房屋政策,其實也存在不少漏洞,例如在編配上未有充份考慮基層住戶的經濟負擔能力(安排遷置海富苑)以及脫離原有社區網絡而衍生之額外生活成本的可負擔程度(編配至屯門山景邨),以至陳強兩次無奈地拒絕接受公共房屋編配,亦直接亦間接地迫使陳強長期忍受租金高昂而環境惡劣的市區板間房。也許,當社會在探討如何有效保障基層住屋權時,不能單單著眼計算公屋單位數量,亦應考慮住戶整體的生活成本和需要,以作更有效的規劃﹑設計和編配。